法律学术论文应具备的特征

2021-09-27 17:26:47

一篇法律学术论文,一般应具备如下特征:

1.学术性是指论文对法学理论的科学论证。

2.理论性,即论文使用了完全占有的材料,经过严密论证,把法学中的一个或一个问题“升华”成理论,这样就能找到一些有规律的事物的思想。

3.创造性,是指论文所讨论的“已知前人未发”的法律问题,探索前人尚未发现的规律和原创性。

4.专门性,是指法学论文对法学学科中的一个或几个专门管理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取得了具有一定发展成果,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

专业学习、教授、学者研讨与交流。

法律学术论文的主要要求是:

1.所研究和论述的法律环境问题,观点正确,有利于社会资本主义中国革命和法制建设;

2.在法学领域可以促进学术理论研究的发展;

3.具有学术论文的各种特征;

4.全文主要观点与材料进行一致,层次结构分明,条理清晰;

5.论证逻辑严密,推理正确;

6.使用的法律用语准确、概括、精炼。

从前人的经验看,要写出一个高质量的法学研究学术课程论文,作者应具备发展相当高的素质。

1.具有较高的马列主义理论水平,能够用马列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来研究实践。

2.有很强的法律背景,就是在法律领域发现新的问题,通过调查研究论证,能够独立作出超能力

3.精益求精,善于创新的能力。

4.要有不屈不挠、坚持真理的精神,即在研究过程中不惧怕任何困难,即使遇到困难也能想方设法走下去

因此,要想写出高质量的法律论文,就必须加强对上述素质的培养与训练。